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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《综合能力》考点:自然通风
1.自然通风的工作原理
室内外存在空气温度差、或者窗户开口之间存在高度差,就会产生热压作用下的自然通风。当室外气流遇到建筑物时产生绕流流动,在气流的冲击下,将在建筑迎风面形成正压区,在建筑屋顶上部和建筑背风面形成负压区,这种建筑物表面所形成的空气静压变化即为风压。当建筑物受到热压、风压同时作用时,外围护结构各窗孔就会产生内外压差引起的自然通风。
2.自然通风方式的选择
适应范围: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、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。
设置方式:利用室外阳台或凹廊自然通风;利用直接向外开启窗的自然通风;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。
3.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要求
1)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楼梯间,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;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,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,且宜每隔2-3层布置一次。
2)防烟楼梯间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m2,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2。
3)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(间)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,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(间)地面面积的2%,且每个朝向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m2。
4)可开启外窗应方便开启;设置在高处的可开启外窗应设置距地面高度为1.30~1.50m的开启装置。
5)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计算应经计算确定,与自然排烟相关要求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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